网上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的的成都公司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文件,证见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2、提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或加盖企业章。
3、可自愿选择证照快递服务。
4、上传材料需字迹清楚及图片清晰。
成都市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服务指南:
01.项目名称:
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02.受理主体:
成都市: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03.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04.受理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2.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05.申请材料:
1.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审批告知承诺书。
2.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申请表;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营业场所产证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营业场所租赁合同;
7.申请单位企业章程;
06.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审查通过后在行政审批系统进行受理。
2.办结:窗口根据审批意见,对办件进行予以办结和不予办结。
07.承诺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现场勘查所需要的时限不计入时限办理承诺时限。
原文链接:http://www.zgsh.org.cn/html/1730.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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