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程序成都市申请新都区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
办理申请成都市登记新津区人力资源业务许可证;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二、《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三、《网络招䀻服务管理规定》;
四、《四川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提供经营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及性,根据通知,在四川省内申请从事职业中间活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依法向行政审批实施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时,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对申请人承诺已具备法定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设立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设立
办理对象:企业法人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实施范围:成都市双流区行政区域内
办理条件:
1.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有职业中介活动项目。
2.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4.有与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
5.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依据:
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行政服务许可及备案有关的通知》;附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内容:
申请材料清单:
1.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活动申请表;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设立承诺书;
3.机构活动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办公设备清单(30平方米以上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有住房需提供房产证明,租房需提供一年以上的租房协议)。
4.机构章程及管理制度。
5.专职工资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身份证明,劳动合同(两名以上专职工资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如:职业指导师,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省厅“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
6.机构法定代表人(出资人)基本情况。
成都市人力资源经营业务服务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原文链接:http://www.zgsh.org.cn/html/2367.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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