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在线连续监测系统采用的是气相色谱法来监测和分析空气中的污染物,这是目前合规的分析和监测方法,麦越公司提供包运维的vocs在线监测设备报价,并提供上海和周边地区的运维服务。
voc在线连续监测系统日常运维:
1.连续监测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应严格按照《上海市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体系建设方案》和《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建设、联网、运维和管理有关规定》和《污染物在线监测(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等技术标准。
2.污染物排放单位可以独自或通过委托具有相应功能的第三方单位来负责VOC连续监测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运维公司应当在济南实现本地化运维,并在济南市设立固定办事处,配备足够的人员和支持车辆,并配备足够的备件。
3.对于车站大楼连续监控系统所需的试剂和参考物质,应标明重要信息,例如制备单位,制备人员,制备日期,物质浓度和有效期。参考材料应为经过认证的参考材料,并且必须位于车站大楼内。提供有效的标准材料证书。自行制备的参考物质应追溯至SI追溯单位或经认证的参考物质。
4.如果连续监控系统出现故障且无法正常使用,运维人员应在2小时内做出反应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在故障12小时内报告辖区门。同时,按“要求提交故障报告"。设备应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严禁故意操作异常并自动监视设备。
5.如果设备出现故障或超过24小时停用,则污染物排放单位应组织使用手动监测方法至少每天进行一次1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报告给辖区门,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如果故障超过48小时,则应及时更换备用计算机。
6.如果需要关闭,拆卸,更换,移动,更换分析仪,取样地点或安装地点等重大变化,污染物排放单位应提前报告辖区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排污单位应当续签组织验收,并向辖区门提交验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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